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山西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中人工單價的通知
晉建標字〔2013〕71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建筑業市場勞務價格的上漲,引導發、承包雙方在建筑工程招投標中正確計算人工費,使計價依據中的人工單價與當前勞動工資政策相符,盡量貼近市場的勞務價格,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山西省2012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2〕41號)文件精神,我廳對山西省建設工程的人工工資單價進行了調查與測算,并對現行人工單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工單價57元/工日調整為70元/工日,63元/工日調整為77元/工日,機械臺班單價中的機上人工隨之調整;簽證工調整為建筑安裝工程87元/工日,裝飾裝修工程96元/工日;上述調整部分的人工費只計取稅金。
二、人工單價調整后,仍不能滿足實際工程需要的,發承包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調整。
三、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經簽訂合同的工程按原合同辦理。
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4月8日